非遗有新人 | 吴灵姝:草木本心 布上青花******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即日起,荔枝新闻推出双语微纪录片《非遗有新人》第二季,追寻千年文脉的足迹,讲述薪火相传的故事,感知国潮风起的澎湃,让非遗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闪耀全世界。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不同于锦缎的华贵明艳,蓝印花布自有一份沉静清雅的美好,素朴明净的意蕴,凝结的是百姓的生活向往,承载的满是民风民俗的温情。张仃赞其“有一种清新之气,自由之气,欣欣向荣之气”。
南通滨江临海,素来盛产棉花。时至明清,又逢蓝草遍植崇川福地,染坊遍布乡间集镇。蓝印花布在此得以繁盛,形成了“衣被天下数百年”的景象。历经岁月沉浮,蓝印花布虽盛况难再,却依然在这里代代传承下来,南通也被称为“中国蓝印花布之乡”。吴灵姝就在这里长大,如今也从父亲手中接过了传承蓝印花布技艺的接力棒。
蓝白之韵,人生底色
土生土长的南通姑娘吴灵姝,从小便浸染在这质朴素雅、蓝白交织的世界之中。对于小灵姝来说,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奶奶演示纺纱织布的娴熟手法和父亲终日围着蓝印花布的忙碌身影。
父亲吴元新自16岁进入印染厂工作开始,就与蓝印花布正式结缘,在守护蓝印花布的道路上行且愈坚。1996年,吴元新更是辞去工作,一头扎入蓝印花布博物馆的创建之中。这是一条抢救蓝印花布的艰辛道路,同时间赛跑的吴元新很难抽出时间好好陪伴女儿。小灵姝对此很是不解与委屈,蓝印花布都在生活中被淘汰了,为什么父亲却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它呢?蓝印花布难道是父亲的儿子吗?
“蓝印花布不是我的儿子,是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它最大,你懂吗?”这是父亲的回答。尽管似懂非懂,但吴灵姝却是深深地记住了这句话。大抵在这时,小小的蓝白花种已悄然撒进吴灵姝心间,只待日后破土开花。
“其实,蓝印花布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熟悉而陌生的。”吴灵姝坦言幼时并未系统学习蓝印花布技艺。但在父亲的引导下,吴灵姝从小就培养出了对绘画的兴趣,练就了扎实的技能。这也为吴灵姝日后学习蓝印花布技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布上青花的灵动绽放积淀了养分,为靛蓝人生的自由起舞积蓄了力量。
大学时期,吴灵姝学习的是设计专业,心中的蓝白花种在滋养中破土。吴灵姝有更多机会去了解传统文化与工艺,也愈加体会到蓝印花布的魅力。大三在韩国建国大学交换时,吴灵姝在图书馆翻阅传统印染的书籍,蓝印花布的介绍跃入眼前。刹那间,自豪、激动与喜悦交织,吴灵姝在第一时间给父亲打电话分享。这一次与蓝印花布在异国他乡的遇见,更让吴灵姝清晰看见蓝印花布的价值。
在北京上学的吴灵姝最初曾考虑留在北京,首都天地广阔,亦能为蓝印花布的传扬做贡献。但得知女儿这一想法的吴元新,很是忧心:如果深受家学陶冶的女儿不能潜心传习蓝印花布技艺,这一门技艺恐难有后继。吴元新遂求援于冯骥才、韩美林等大家。受到各位名家的真诚鼓励,更深感父亲多年坚持的不易,吴灵姝在完成研究生学业后,最终做出了回到南通,跟随父亲从头学习蓝印花布技艺的决定。
布上青花,清丽绽放
蓝印花布技艺主要分为刻板、刮浆、染色、刮灰、晾晒五个步骤。刻板即以刀为笔,将纹样刻于纸板,讲究笔断意连,以镂空标记白色花型。其后,将刻好的花板附在白布上,防染浆从纸板上刮过,镂空处的布面便贴上一层防染浆,在染色时方能不被上色。染完晾干后再以圆口菜刀刮去防染浆,白色花型显露。最后经过清洗晾晒,洗去浮色,一块雅致的蓝印花布才算是制成。
对于从小就在染坊中长大的吴灵姝来说,这些工艺似乎该是趁手的。但其中的不易只有真正上手了才能体味,当中的门道,只有练出了手感才能窥见。比如,刮浆时将防染浆抹在纸板上,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刚开始练习的吴灵姝却是不得其法,刮坏了不少纸板,既心痛又心急。破解之法何在?唯有勤练与坚持。
耐住寂寞,不怕受挫,战胜放弃的念头,才能熬过日复一日反复练习的枯燥。历经手肿、起泡、出血等修炼之苦,走完三年多的磨练,全流程的技艺方能称得上合格,方能算是真正推开了蓝印花布精湛技艺的大门。而入门后的探秘是终身的修行。“这是一直在路上的过程,蓝印花布的历史那么长,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吴灵姝说道,带笑的眼中流露着坚定。
也是在日日研习中,吴灵姝愈加感受到蓝印花布的独特韵味。蓝印花布纹样的鲜活正是源于手工,这是机器无法达到的。手工刻板的每一次下刀,都是匠人“铸魂”的一步。同样的花纹,不同人刻出来的气质并不统一,同一人每一次的呈现也不尽相同,细微处的调整皆为匠人情思的写照。再言冰裂纹,其千变万化的美亦是在手工操作中形成。刮浆后,防染浆在阴干的过程中自然形成裂纹,染液便在染色时随着裂缝渗入,生出美丽冰纹。每一份冰纹都可谓独一无二,堪称蓝印花布的灵魂。
初心不忘,锐意出新
在打磨技艺的同时,吴灵姝也在积极寻求创新,期望让蓝印花布再次走进人们的生活中,让现代人感受蓝印花布的美好。颜色上,不囿于蓝白两色,通过改变晕染次数,丰富了由浅到深的色系。材质的改变则是另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在轻薄的真丝、厚重的羊绒等材质上的探索均有成功,打造的创新产品也赢得了年轻消费者的喜爱。
对于吴灵姝的创新,吴元新在赞赏的同时,更为操心的是拉住传统的这根“风筝线”。“我就像放风筝一样,我要把传统的这根线拉住了。这样,无论女儿怎样在时尚与现代中放飞,都不会丢了根。”
父亲的殷殷教诲,吴灵姝记得真切,亦有自己的思考。刻了花板,用上黄豆粉、石灰粉等去刮浆,再用蓝草染色,便是蓝印花布了吗?传承人该坚守的不止是手工的外在形貌,更为重要的守住蓝印花布的神韵与精髓。点线面结合是蓝印花布的特色,如何将点线面通过排列、节奏、韵律等手法做好组合,展现东方之美,是吴灵姝乐于钻研与坚持探索的方向。“传承人先把技艺守好,才能去创新,这样的创新才有意义,这样的创新才不离本心。”
青出于蓝,芳芽又生
传承之路不止是守艺与创新,更有蓝印花布的收集、保护与研究,各地传承人群的培养,蓝印花布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发扬……这条长路,吴灵姝是同家人相伴而行的。95岁的祖母演示起纺纱织布依然娴熟,父亲更是一路前进的严师益友。在家庭氛围的感染下,丈夫倪沈键放弃金融工作,毅然加入到蓝印花布的传承中,同吴灵姝相携相助。随着两名女儿的出生,蓝印花布的守护更添新生力量。
“两个女儿的名字是文化学者冯骥才先生起的,一个叫抒染,一个叫美印,既是抒发对祖国美丽印染大业的情感,也是对她们的美好寄托。”今年正值虎年,吴灵姝的大女儿刻了老虎纸板。这一纹样也受到许多小朋友的喜爱,他们纷纷用这一纸板,做了老虎纹样的蓝印花布方巾。新的蓝白花种已在更广阔的天地间播撒、生长。
(本期编导/姜弘毅 张紫珺文稿/张紫珺摄像/李慧 彭超剪辑/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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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