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载,接力描绘乡村振兴新答卷******
连绵起伏的桑园,碧波荡漾的竹海,一盏盏路灯照亮村庄,一幅幅彩绘寄托乡情,一条条道路不再泥泞,一个个产业强村富农,一户户家庭日子越过越好……看着自己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说起广西教育厅的帮扶支持,广西忻城县六纳村村民黄秀葵的嘴角扬起了幸福,脸上充满了感恩。
从2003年到2023年,广西教育厅驻忻城县工作队是这里变化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20年如一日,先后有15名工作队长、68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忙碌在乡村大地。这支“永远不走”的驻村工作队”以实干为笔、初心为墨,描绘着乡村振兴的崭新答卷,在一批又一批薪火相传中,让昔日落后的小山村蝶变成产业兴、村貌美、农民富的幸福园。
发挥优势 教育协同助力乡村振兴
红渡镇马蹄小学始建于1926年,是一所百年老校,2010年因学校布局调整取消四至六年级,周边的学生们需要到十几公里外中心校就读。就近入学难成为马蹄村群众的难题,在教育厅派驻马蹄村三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和当地政府的努力支持下,马蹄小学恢复完全小学,重建新校园。
如今的马蹄小学“壮”民族文化办学特色鲜明,解决周边200多名学生读书,成为广西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唯一一所村级壮汉双语学校和乡村少年宫学校。
2021年以来,在广西教育厅的支持下,工作队聚焦村幼儿园、小学软硬件不足难题,先后争取650余万元完成上浪村、板内村幼儿园建设和板内小学升级改造。邀请多名专家到7个定点帮扶村对乡村学校内涵建设问诊把脉,帮助村小和幼儿园制定“一校一案”。
同时,建立“优质校—村小”结对帮扶,争取广西幼师实验幼儿园等结对帮扶古蓬镇中心幼儿园和板内、上浪幼儿园,联系山东省济南市民生大街小学、南宁市滨湖小学等结对帮扶红渡镇六蝶小学、马蹄小学、古蓬镇板内小学,并以实地授课、视频备课、线上教研等形式开展帮扶,先后开展送教下乡、线上教研等活动30余次。邀请多所高校师生500多人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和7个定点帮扶村进行支农、支教、支医活动。
同时,驻村工作队发挥村集体经济产业反哺效益,出台5个《村级励志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设立中高考励志奖学金,每年拿出村集体经济部分收益奖励本村考上本科院校和重点高中的学子。累计已为27名考取本科院校、5名考取重点高中的学子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励志奖学金7万元。
注重“造血” 特色产业激发集体活力
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扩宽村民收入来源,工作队纷纷拿出“绝招”培育新产业,变“输血”为“造血”激发内生动力。
板内村第一书记刘伟上任后,制定村级林下中草药三年发展规划,对接大型制药厂、签订中草药保价收购协议,将中草药种植种类从单一的草珊瑚扩展到金钱草、枇杷叶等,种植规模从2020年的100亩扩大到300亩,每年可提供季节性就业岗位30余个,带动村民增收9万余元,增加村集体收入15万元。同时,争取到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板内村中草药加工厂建设。2022年,板内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20年的20万元增长到80余万元,翻了近两番。板内村林下经济发展经验还在龙球村进行了推广。
六纳村、上浪村聚焦标准化桑蚕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坚持“党组织引领+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联结+高校技术支持+农户分养”的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小蚕在基地共育、大蚕分发到农户分散饲养的生产链。2021年,两村先后完成300平标准化蚕房扩建和100亩标准化桑园建设,育蚕基地提质扩面后,为蚕农带来1500余万元的收入,惠及3500户次,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六纳村联合龙头企业在村内组织实施标准化养蚕“整屯推进”和“家庭农场”试点。“整屯推进”试点饲养优质四龄蚕成活率达到99.4%,“家庭农场”试点以家庭为单位深度挖掘养蚕增收潜能,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探索新的路径,仅2022年上半年已售茧7批,创收11万元,人均收入超过5.5万元。
上浪桑蚕基地为农民提供了就近务工岗位,吸纳育蚕工33人,人均月收入5000元以上;吸纳桑园护理和桑叶采摘季节工150人,人均月收入2000-3500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发展。
“线下展销+线上直播”销售模式助农带农。2022年以来,教育厅驻村工作队先后开展电商培训学习30人次,举办“土司忻风味·公益助忻农”农产品直播带货专场,由六纳村第一书记王超和上浪村驻村队员唐静担任主播,推广特色农产品,完成订单400多单,销售额达2.3万元。
雷洞村成立专业合作社,开设特色农产品微店,通过“线上直播带货+线下采购平台”的模式销售土蜂蜜等农产品超15万元。
六蝶村建成乡村振兴特色农产品展销厅,并配套建设电商培训室和直播带货室,免费为村民提供电商培训和直播带货设备、场地,2022年9月试营业以来,销售额已达10万余元。
此外,马蹄村、雷洞村主动对接广西林科院、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2022年建成250亩螺蛳粉原料竹笋种植基地,进入丰产期可为两村集体经济增收近40万元。
实干为民 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教育厅驻村工作队先后争取到教育厅及各级2700万余元资金用于补齐7个定点帮扶村基础设施短板,先后实施4个惠民饮水工程、完成2530米屯级道路硬化、建设600米危险路段护栏、修建3200米排水渠、实现7个村太阳能路灯全覆盖和村屯绿化、气排球和羽毛球活动场地提质升级,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马蹄村出台《马蹄村文明屯和优秀屯干评选管理办法》,每年评选出3个文明屯,并优先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每年年初举行颁奖典礼,为文明屯及优秀屯干颁发荣誉证书,并利用村“两委”办公经费结余对优秀屯干进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各自然屯村民及屯级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雷洞村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开展“讲卫生·雷洞美”卫生评比活动,投入2.25万元支持获奖屯配置垃圾清运车。
六纳村、马蹄村开设“法治乡村大讲堂”之《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党内法规》等专题宣讲,开展“法治进行校园”活动和“文明守法”示范户评选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捐赠、购买发放《民法典》等近1500余册法治书籍、宣传册及其它普法材料。2022年六纳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雷洞村制定并宣讲村规民约“三字经”,发挥乡规民约等“软法”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成功入选来宾市首届“十佳村规民约”。(通讯员王现彬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仕兴)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