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国际油价走低、原油系期货飘绿,为何汽柴油价格仍上调******
国家发改委2月3日傍晚发布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200元。
折升价,上述调幅对应92号汽油上调0.16元,95号汽油和0号柴油均上调0.17元。据大宗商品资讯机构卓创资讯测算,以油箱容量在50L的家用轿车为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较之前多花8元,95号汽油多花8.5元。油耗方面,以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油耗在8L的小型私家车为例,到下次调价窗口开启(2月17日24时)之前的时间内,消费者用油成本将增加12元左右。物流行业,以月跑10000公里,百公里油耗在38L的重型卡车为例,在下次调价窗口开启前,单辆车的燃油成本将增加301元左右。
经澎湃新闻计算,进入2023年以来,成品油调价经历“二涨一跌”。涨跌互抵后,年内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255元/吨、245元/吨,对应每升92号汽油、95号汽油及0号柴油上涨0.20元左右。国内大多数地区92号汽油零售限价处于7.5-7.9元/升区间。
国际原油期货方面,截至2月2日收盘,2023年3月交货的WTI原油期货下跌0.53美元/桶(-0.69%),结算价报75.88美元/桶;2023年4月交货的布伦特原油期货下跌0.67美元/桶(-0.81%),结算价报82.17美元/桶。3日,国际油价显著下跌。自2月以来,油价震荡走低。
调价当天,在国内商品期市表现上,原油系品种飘绿。2月3日日间盘收盘,国内商品期货主力合约多数收跌。截至当天15时,燃油主力合约领跌期市,跌超3%,低硫燃料油跌超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日间盘原油期货合约低位震荡,国内原油期货主力2303合约开盘531.7元,截至日间收盘,收报531.9元,跌1.92%或10.4元;结算价为532.0元。
这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为什么会出现国际油价走低、原油系期货飘绿的同时,本轮调价窗口汽柴油价格却上调?其实,这是由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决定的。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每次价格如何调整主要看调价前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平均值与再之前10个工作日平均值的比较情况,不是简单由调价前几天国际油价变动决定。从这轮计价周期的原油变化率看,国际原油价格呈现先扬后抑趋势,但整体价格走高。
金联创能源分析师王延婷表示,中国优化疫情防控政策后,出入境管控进一步放松,市场对中国能源需求预期乐观。另外,EIA将2023年全球原油需求增速预期上调5万桶/日至105万桶/日,再考虑到对俄罗斯石油制裁加码,对燃料供应减少的担忧增加。能源需求前景有所改善与供应减少担忧共同提振油价持续反弹。后期虽然因炼油需求疲软和出口低迷,美国原油库存增加,以及在欧洲央行与英国央行货币政策公布前,市场心态趋于谨慎,对原油价格形成打压,但原油整体均价依然上涨明显。
从历史调价数据看,成品油调价与国际油价走势并非“跟涨不跟跌”。此前也多次出现过调价日之前国际油价大幅上涨,但当期国内成品油价格却下调的情况。例如,2021年12月17日是调价日,之前2个工作日国际油价连续上涨,但当期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30元、125元。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1年7月26日、3月31日,2020年9月18日等调价日均出现过类似情况。
隆众资讯原油分析师李彦认为,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呈现下跌的趋势。目前来看,欧美经济衰退忧虑仍在延续,俄罗斯实际供应没有出现显著下滑,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下调的概率较大。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王雪琴称,美联储加息放缓符合市场预期,但全球央行紧缩货币政策不变,依然对国际油价形成利空压制。另一方面,欧佩克+维持现有产量政策不变,在一定程度上对油市底部支撑明显。短期国际油价单边推涨的压力依然较大,油价有望延续波动行情。新一轮调价以下调预期开场。